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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|社工原專班

畢業學分總覽

健康照顧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

畢業總學分 128 學分
校訂必修
30 學分
學程必修
53 學分
實習必修
5 學分
選修
40 學分

共同校訂必修|30 學分

基本學術能力課程 |12 學分

課程名稱學分
英文(一)2
英文(二)2
閱讀與書寫(一)2
閱讀與書寫(二)2
人工智慧應用2
邏輯思維概論2

通識必修 |2 學分

課程名稱學分
大學入門1
設計思考與社會實踐1

通識涵養課程 |14 學分

課程名稱學分
生命智慧2
人文美學2
社會洞察2
自然科學2
其餘學分6

每向度不得超過 6 學分。

體育課程 |2 學分

課程名稱學分
運動健康與素養(基礎體育)1
運動技能與涵養(初級專項)1

人文素養課程 |0 學分

課程名稱學分
人文素養0

社工原專班|專業課程

學程必修 |53 學分

課程名稱學分
社會學3
社會工作概論3
心理學3
社會福利概論3
健康照顧概論3
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3
社會心理學3
社會個案工作3
照顧服務理論與實務3
社區工作3
社會團體工作3
社會統計3
社會工作實習引導2
方案設計與評估3
社會福利行政3
社會工作研究法3
社會工作管理3
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3

實習必修 |5 學分

課程名稱學分
原住民族社會工作實習(一)3
原住民族社會工作實習(二)2

選修|40 學分

可採計外系 20 學分

畢業學分合計

校訂必修 30 + 學程必修 53 + 實習必修 5 + 選修 40 = 128 學分

靜宜大學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

尚未通過英文能力畢業門檻檢定者,可於畢業前修習外語教學中心開設之「選修英語」課程 2 門,共 4 學分,修得規定學分後,視同通過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。

此 4 學分不計入畢業總學分 128 學分,亦不列入本表選修學分。

本項配套依最新公告,自 114 學年度入學新生起適用;其他英文能力畢業條件及認定方式,請參閱外語教學中心公告。

查看「靜宜大學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」(另開視窗)

資料來源:原專班畢業學分總覽;課程旁數字為學分。